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离婚吗?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每日动态

2023-04-04 15:18:24 来源:法问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那么,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找不到对方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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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老婆找不到了 我想离婚怎么办?

我老婆要跟我离婚,她和别人私奔了。我想找她离婚,但是人也找不到,联系也联系不上。我应该怎么办理这个离婚手续?

重庆睿通律师事务所李丰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你只能去你妻子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妻子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你要准备以下资料:自己和妻子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起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起诉状要写明你和你妻子何时认识何时结婚登记,有无小孩,小孩归谁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有无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如何分割(原则上均等分割);以及写明离婚原因。

你说你妻子和他人私奔,有没有相应证据?如果有,可在起诉时作为证据一并提出。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还可以在起诉同时提起损害赔偿。也就是说,你如果有你妻子和他人同居(共同生活)的充分证据,可以要求你妻子赔偿。

法院受理你的诉讼后,会根据你提供的地址、电话号码和你的妻子联络,通知她来参加诉讼;如果联系不上,那只能公告送达你的离婚起诉副本。

李丰律师支招: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离婚吗?

第一种情况: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

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电话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离婚案件具有人身性质,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庭。有些不愿离婚的被告就以为,他不出庭,法院就不会判离婚了。所以拒绝出庭。

那该怎么办呢?两种解决方式:拘传和缺席判决。一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即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强迫”被告来到法庭参加审理。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实践当中,因法院现在案件很多,工作繁忙,采用拘传方式的相对较少,缺席判决的相对要多一些。

接下来的问题是,缺席判决就一定会完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吗?那也不一定,还要看具体的事实情况以及原告可以提供的证据。毕竟,“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参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李丰律师补充:

第二种情况:对方确实下落不明,联系不上。

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再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也可以只起诉离婚。这时,管辖法院是原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供下落不明的证据。比如报失踪的报警记录、被告家人的证言、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等。

法院会用公告方式送达,缺席审理。并且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只能用普通程序审理。

这种情况下,建议在诉讼请求中要求用下落不明方可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李丰律师总结: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针对“找不到人能离婚”这问题,答案是能,找不到人也能离婚。

标签: 缺席判决 下落不明 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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