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发现网红探访的凶宅是自己家,起诉维权!

2023-08-29 06:22:35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

周女士的父母去世后,姐弟二人搬离了老房子,借住在亲戚家,时常会去打扫修缮。某天周女士发现,拥有250余万粉丝的网络博主,擅自闯入自家房屋拍摄视频,并把房屋渲染成“鬼屋”“凶宅”,周女士和弟弟要求对方删除却被拒绝。于是周女士在检察院的支持下起诉了该博主陆某。

本案中,陆某作为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250余万粉丝的博主,为了博人眼球,获取流量和赚取经济利益,擅自进入他人房屋拍摄视频,捏造并传播人房屋和家人的虚假事实,使用拍摄手法营造恐怖气氛,将他人房屋渲染成具有灵异事件的“鬼屋”“凶宅”,视频对外发布后引起大量网民的过度关注、讨论和转发,形成网络暴力,严重伤害周女士姐弟的感情,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陆某应当按照周女士姐弟提出的诉讼请求承担民事责任。陆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害了周女士姐弟的合法权益,遂请求法院组织调解,经周女士姐弟同意后,双方握手言和,陆某当庭书写道歉信,并向周女士姐弟支付了3000元精神补偿费。

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上的交流变得日益活跃,与此同时,一些网暴伤害事件也在因网络产生,但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应当如何以法律手段来扼制网络暴力?

第一,对自己的社交平台进行评论筛选,且各个平台都设有举报入口,针对用户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益纠纷都可以进行举报,通过这种方式反映给网信部门或者网管。

第二,如果谣言和语言攻击进一步发展,就可以求助律师和法院,及时保留证据,对于所有侮辱诽谤的侵权行为截屏固定证据。

第三,走司法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者要求网络平台提供网暴者的信息,如果证据充足,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标签:

MORE >最新资讯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faping.com 版权所有   邮箱:434 922 62@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22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