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独家】口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04-21 23:36:31 来源:问法网


(资料图)

日常生活中,双方在正式签署买卖合同之前,一方通常会向对方发起要约,讲清合同条件及合同内容等。要约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表达,都是为了让对方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那么,口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找法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口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口头要约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作出,一是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同时在场进行面对面交谈;二是要约人与受要约人通过电话等媒介进行口头交谈。口头要约的传达没有时间间隔,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马为受要约人所了解。因此,口头要约的特点是要约的作出与到达具有同时性,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要约作出时间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但这并不是说对口头要约采取发信主义,而是要约作出时间与到达时间一致的结果,与我国关于到达主义的立法模式并不相悖。

二、口头要约生效条件是什么

依《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口头要约,就是口头发出的要约,口头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马为受要约人所了解。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口头要约作出时间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如果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成立。当然如果口头要约发出后,没有人承诺,那合同就未成立。

一项完整的要约一定要具备三方面:

1、对特定的人发出(方式有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网络通讯设备);

2、要约内容具体明确(必须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格);

3、表明一旦承诺便受该要约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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