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债权人提起代位析产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3-06-15 06:23:41 来源:互联网

析产,即俗称“分家”。析产诉讼是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而提起的诉讼。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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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提起代位析产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代位析产诉讼指法院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在被执行人(债务人)与他人享有共有财产而不主动析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由申请执行人(债权人)依法代替被执行人(债务人)提起的析产诉讼。

债权人提起代位析产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就生效债权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债权人就生效债权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除共有财产外,该债务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四、财产共有人(债务人和其他共有人)都未主张或怠于对共有财产进行析产分割。

律师补充:

一般而言,债具有相对性,债权仅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债权绝对不产生任何对外效力。在特殊情况下,法律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确认债权可以产生对第三人的效力,即债权的对外效力。在代位析产诉讼中,债权人的债权效力便及于债务人及其他共有人,虽对共有人产生终止共有关系的影响,但对其他共有人的财产权利并不会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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